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省2020-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

时间:2021-04-16浏览:712设置

     近日,根据江苏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、江苏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的《关于江苏省2020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》(第一批)(苏财税[2021]5号),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,有效期为三年,我校基金会已连续多年获得此项资格。

   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取得,意味着向我校基金会捐赠的企业、个人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等相关规定,企业向我校基金会的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个人向我校基金会的捐赠支出,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%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。

   “汇八方涓流襄教育伟业”学校基金会自20067月成立以来,秉持“用心 用情 用力”的工作理念,开拓创新,积极进取,不断加大社会资源筹募力度,管理、使用和监督好每一笔善款,奖励优秀教师、资助寒门学子、优化教学设备、开展学术交流,促进学校教育事业迈入新台阶。

   

  
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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